根据2025年5月10日起施行的新修订《婚姻登记条例》,办理结婚登记无需再提供户口本。这一调整是婚姻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,旨在提升服务便利性、优化营商环境。新规下,内地居民申请结婚登记需提交以下材料:
1. 本人居民身份证:作为身份核验的核心依据,需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且信息真实;
2. 签字声明书:需书面声明本人无配偶,且与对方无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。该声明需由申请人本人签署,婚姻登记机关将通过信息共享系统核验其真实性。
此外,新规还实现了婚姻登记“国内通办”,即男女双方可在任意一方户籍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,突破了地域限制。这一变化对流动人口尤为便利,一对分别在北京、上海工作的情侣,无需返回户籍地,即可在任一城市完成结婚登记。需强调的是,尽管户口本不再是必备材料,但婚姻登记机关仍会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(如公安人口数据库、民政婚姻登记系统)核验申请人身份及婚姻状况。信息核验不通过,申请人可能需补充提供其他证明材料。同时,新规未降低对禁止结婚情形的审查标准,申请人存在未达法定婚龄、非自愿结婚、已有配偶或近亲关系等情形,婚姻登记机关仍将依法不予登记。
